針對聯合報112年5月24日(三)報導「光電砍鳳林-流失中的森林、碳匯與原保地:千頃光電插旗後山內幕」,為免媒體過度報導,造成民眾誤解,說明如下:
一、溫室效應、氣候變遷等問題日趨嚴重,「減碳、淨零」已成為國際共識。太陽光電每年每公頃的減碳量為林的53倍,為台灣達成「2025淨零碳排」目標之必要建設。
1. 本篇報導中提及的「碳匯」,為儲存二氧化碳的森林,但人類活動的碳排放速度比樹木吸收的速度快更多,為此,因應政府推動綠色永續政策,持續配合台電朝向「電力淨零」目標邁進,於荒廢或不適耕作土地建置再生能源案場,成為缺電現況的及時雨,亦為減碳的助力。
2. 針對報導提及「據林務局提供的碳匯計算方式,每年每公頃林木的二氧化碳存量約7.5~15公噸,本報以此推估,該案場已『砍掉』每年495至990公噸碳匯。」已忽略太陽光電之減碳量明顯高於平地造林的科學數據,亦非學界共識。
3. 有關種樹造林可以增加多少「碳匯」,各專家學者有眾多討論,其中有學者投書指出[1],以花蓮縣壽豐鄉之日照時數及現行每度電力碳排係數估算,太陽光電預估每年每公頃減碳量為576公噸,以同為花蓮地區的平地森林比較,太陽光電單位面積之減碳效率足足高了53倍;「地球公民基金會」亦多次舉辦論壇活動[2],討論造林是否為達成碳中和的有效方法,其結論為「台灣的土地面積遠不足以透過『森林固碳』達成碳中和的目標。」
二、「生豐環境綠能園區」為環境生態監測的示範場域,為缺電的台灣做出具體貢獻。
1. 台灣過去高達97.4%能源仰賴進口,由於電力需求成長快速,因應能源轉型及國際碳管制的加嚴挑戰,政府提前布局「2050淨零排放路徑」,積極推動「能源轉型」、「產業轉型」、「生活轉型」及「社會轉型」四大轉型策略,並建立「科技研發」、「氣候法制」兩大基礎環境,為此,加速「能源轉型」促成「減碳」為重要目標。
2. 「生豐環境綠能園區」面積66公頃,土地為河川新生地,多處於未開發狀態,因此本案首重生態及環境永續,除使用友善工法,降低土地擾動、保護原始生態,期間廣納地方建議,與國立東華大學進行產學合作,開放案場進行動植物、土壤、授粉及通量站實驗,更開辦社區關懷據點、推動農特產品銷售、創造在地就業及人才培育等「地方共好」方案,已於111年12月26日併聯運轉,開發容量75MW,電力併入台電溪口及鳳林線,每年發電量約8210萬度,可提供2萬7千戶家庭使用,為花東的電力做出具體貢獻。
三、「淨零碳排」的機會與挑戰並存,透過與時俱進的政策、技術及環境因應,持續在政府與民間取得平衡、凝聚共識,為當前刻不容緩的責任與任務。
生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12年5月24日
[1] 地球公民基金會「造林是達成臺灣碳中和的有效方法嗎?」:https://www.cet-taiwan.org/node/3985
[2] 地球公民基金會「種樹造林,可以為台灣增加多少森林碳匯?」:https://www.cet-taiwan.org/node/4187